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若學校違反菸害防制法,是由那個單位執行取締稽查工作?若抓到有人吸菸是罰誰呢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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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違反菸害防制法,是經由衛生局接獲申訴或陳情後,各地方衛生局派員執行稽查,蒐集實證後由衛生稽查人員對行為人(吸菸者)開罰,於禁菸場所吸菸可處吸菸行為人新台幣2,000-10,000元罰鍰,但是學校仍要盡到宣導告知的義務,若學校沒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之禁菸標示,地方稽查人員對場所負責人(學校校長)可處新台幣10,000-50,000元罰鍰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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吸菸區的設置有無任何限制?封閉大樓的校區,是否可設置吸菸區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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菸害防制法新規定,大專校院「室內場所全面禁菸」,室外場所除吸菸區外不得吸菸,並應於所有入口處設置明顯禁菸標示,違者最高10000∼50000元罰鍰。吸菸區之面積不得大於該場所外面積二分之一,且不得設於必逕之處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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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可從哪些地方取得菸害防制相關資料或資訊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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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多加利用本活動網站網址:http://www.smoke-freecampus.com.tw/或上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健康九九衛生教育網http://health99.doh.gov.tw/default.aspx。若需要菸害防制海報、貼紙等相關宣導品,可逕自上健康九九衛生教育網站查詢及索取,或向所屬縣市衛生局、所洽詢。 |